经查,《每周文摘》(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2011年 5月10日第14版刊发《县人大代表被富商顶替》一文,系未经本司允许、无协议转载自财新《新世纪》周刊2011年3月7日刊发的《被“顶替”的人大代表》一文(链接:http://magazine.caixin.com/2011-03-07/100233314.html,作者:上官敫铭)。该文非法转载时并有改动,是对本司产品的进一步侵权。另,该文转载时所注明“摘自《廉政瞭望》”,是错误的出处。
《每周文摘》上述行为已侵害本司权益,现入本司被侵权档案,并致谴责。本司并视其后续行为相机采取其他维权行动。
特此公告。
财新传媒有限公司法律部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