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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新要求

2012年11月12日 10:07 本文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 评论(0
   民主不是我们想搞就搞、不想搞就不搞的东西。在今天,我们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目标,就不能不承认民主诉求的客观必然性
 

  【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王长江)大力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一直被看作是中国推进有序民主的一条可靠途径。这种认识本身没有错。实践也证明,随着这些年党内改革创新的深入,党内民主的确在不少方面推动了社会民主的发展。但是,我们也越来越明显地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党内民主发展不足,同样会给民主政治的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对这个问题,人们似乎思考不够。可以这样说,今天社会民主发展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多多少少都和党内外对党内民主期盼的落差太大有关。这充分反映了加快发展党内民主的迫切性。对此,我们应当有强烈的危机意识。

加快发展党内民主是时代急务

  发展党内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保证民主的有序发展。同理,党内民主的发展,不但决定着党自身的状况,也决定着社会民主之“序”的好坏。今天社会出现的种种问题,对加快发展党内民主提出了新要求。

  比如,经济发展诱发了更多民众的民主诉求,要求党内民主有更快的发展。众所周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人们纯经济层面的诉求逐渐退居第二位。更高层次的诉求,如对生活环境、生活质量、尊严、幸福等追求日益突出。这些诉求,很难仅仅通过个人努力来获得,需要政府负起责任,从而对政治体制、政府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简单是民生问题,更不简单是经济发展的问题,而是政治运行的问题,是在政府组成、决策、施政等方面如何更多地体现民主参与的问题。

  前一时期发生的乌坎事件、启东事件、什邡事件等,都彰显了民众的高度参与意识。由于现有体制没有为有序参与提供足够的平台,民众的参与不可避免地演变成了“溢出”体制之外的行为。特别需要指出,在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群体性事件频仍,更加典型地反映出改革的进度跟不上民主发展的要求。在这里,我们遗憾地看到,党内民主并没有起到引领社会民主的作用。

  又如,地方和基层的探索越来越经常地碰到“天花板”,说明党内民主发展不够。我们不能指望自上而下地出台一套详尽无遗的方案来指导改革。这种计划经济的思维应当彻底摈除。中国的改革,还是要走让地方和基层去尝试、尔后由中央对其中成熟的部分加以总结推广、逐步展开的路子。

  不少地方和基层实际上已经做了大量改革探索和尝试,也取得了不少有意义有价值的成果,但是,一些上层部门却出于风险考虑,迟迟不敢肯定。个别部门还纠结于既得利益,置若罔闻,甚至动辄叫停。这种“天花板”效应,往往使地方和基层丧失改革积极性,也使已有的改革成果难以巩固,许多好的改革在实行了一段以后烟消云散。之所以如此,很大程度上正是党内上下民主互动的机制未能建立的缘故。

  和以往相比,本轮换届和党代表选举在民主方面是有进步的。这些进步,党报党刊都作了比较充分的报道。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这些方面的民主,与公众和广大党员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不少地方,“保证高票当选”被屡屡强调,引起人们对选举本身严肃性的质疑;党代表的作用发挥比不上人民代表、人民代表的作用比不上政协委员的状况,依然没有多少改变;党内发生一点事情,立即谣言满天飞,而且往往被演绎成党内权力斗争,恰恰说明在党内事务上缺乏充分的沟通机制,以至于任何风吹草动都需要我们动用强大的自上而下的压力机制来维系。

  所有这些都表明一点:加快发展党内民主迫在眉睫。显然,如果党内民主长期落后于社会日益增长的民主诉求,不但会影响党的形象和党在广大民众中的公信力,而且无法获得引导社会民主发展的正能量,社会民主的发展有失控的可能。

执政党应为民主发展开拓宽阔的渠道

  下决心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前提是对党内民主的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然而,近几年,有两种错误的认识严重地妨碍着党内民主的实践。

  一是借最近几年一些国家发生的“颜色革命”,有意夸大民主的“危险”,给民主的发展添置心理障碍。西方一些势力认定中共没有发展民主的诚意,把中共关于发展民主政治的宣示看作应付世界舆论之举,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国内有些以爱国爱党自我标榜的学者也立足于“中共不想发展民主”的判断来思考问题。他们大声强调所谓民主的局限性,为党内一些人中存在的怀疑民主、不信任民主的心态寻找理论依据。

  的确,民主是有不少缺陷,我们不能把民主理想化。民主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其实,与其说人们是因为民主的完美而搞民主,不如说民主是人们为了降低利益博弈的风险而不得不接受的制度安排。但是,民主既是人们追求的一种价值,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选择。

  市场经济的前提是认可人们利益追求的正当性,而利益追求的正当化,必然催生人们对包括民主在内的多元化利益的追求。因此,民主不是想搞就搞、不想搞就不搞的东西。今天,我们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目标,就不能不承认民主诉求的客观必然性。因此,应当彻底放弃似乎还有一条不搞民主也能走向现代化道路的幻想。对走民主的道路犹豫不决、踌躇不前、前怕狼后怕虎,只能丧失机遇。

  二是片面认识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互动关系,似乎我们对搞不搞民主有决定权。怎样看待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互动?利用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互动推动民主的发展,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极好思路。

  所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强调,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起示范性作用,要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人民民主。这本来是基于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关系的正确认识之上的对发展党内民主的企望,却被有些人错误地解读了。在他们看来,提出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会民主,似乎是为民主发展规定了一个先后次序,要先发展党内民主,尔后才能发展社会民主。甚至把它理解为,党内民主不向前推进,社会民主就要停一停、缓一缓、等一等,为党内民主让路。

  纵观世界上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看到,这种想法是幼稚可笑的。就社会民主而言,人们之所以追求民主,归根结底是由于人们那种维护自身权益的本能。尽管人们最初要维护的首先是自己的经济利益,但很显然,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的利益都不可能离开政治。一个普通农民也会期望选择一个公正的人来分配土地,盼望一种有利于延长土地使用权的政策,希望政府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服务。这些对政府的期待,本质上都是民主诉求。一句话,只要有利益,便有民主诉求。

  所以,不管掌权者愿意不愿意,民主都会以其不可阻挡之势发展。区别只在于,执政党看到这一点,为民主发展开拓足够宽阔的渠道,民主就会在设置好的体制内发展;执政党看不到这一点,不能为民主发展提供渠道,民主就会溢出体制之外,对现有制度构成威胁。

  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党内民主,就是要让有掌控能力的执政党通过努力发展自身的民主,为社会民主提供榜样,以民主的强大影响力,把社会民主的发展纳入可控的渠道。如果把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会民主误解为执政党有对社会民主的决定权,误解为执政党想怎么发展就怎么发展,民主的步伐想大就大、想小就小,甚至想不迈就不迈,那就把发展党内民主的紧迫性掩盖起来了,很大程度上会使我们在发展民主方面落后于社会的期望而陷于被动。党内民主滞后于社会的民主诉求,必然使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会民主的要求沦为空谈,有使社会民主跌入无序状态的危险。

从两个方面深入推进党内民主

  总体说来,在改革的开始阶段和深入阶段,党内民主的发展有着不一样的特征。民主是由授权(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及民主监督等一系列环节环环相扣连接而成的一套完整系统。在开始阶段,我们可以选取这个系统中的某个或某些相对容易的环节来突破。而在今天的深入阶段,则重在按照民主的基本逻辑加以梳理,解决各个环节之间的统筹和协调,为进一步改革拓展空间,使已取得的改革成果良性互动、相辅相成,而不是相互摩擦、相互抵消。从这个角度看,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事情,是深入改革和推进党内民主的当务之急。

  一,要对党内民主进行顶层设计,阻止党内民主“碎片化”的趋势。

  对党内民主进行顶层设计的要义,是要按照民主自身的内在逻辑,从宏观上恰当地梳理党内民主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做出制度安排,而不是热衷于在微观上把一些民主形式、民主方法不加区别地运用到所有环节。缺乏这种梳理和安排,党内民主往往会在发展方向上出现迷惑,甚至误入歧途。

  例如,对干部的考核今天到了非常细的程序,动不动就几十个项目、十几道程序。从形式上看,似乎也不缺乏公众和普通党员的参与。但是,为什么实际效果往往不如人意?就是因为,这种对事务官和技术类官员适用的考核,被不适当地用到了选举类干部身上。设想一下:对美国的州长如何考核?方式很简单:在新一轮选举中获得了多数票,就说明多数人认可,你就继续当州长;得不到多数,你就把位置让给别人。如果设立几百个项目让美国老百姓给他打分,岂不贻笑大方?

  加快推进选举民主,是当前党内民主顶层设计应该主抓的关键环节。发展民主讲究民主各个环节环环相扣,而不是相互掣肘。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看到,作为起点的选举民主已经明显地落后于其他环节,日益成为党内民主发展的瓶颈。选举民主迈的步子不大,原因在于,在决策、参与、监督等环节发展民主,都是讲手中掌握权力的干部应该如何如何,最多只是党员和公众对干部用权多了一些约束和掣肘。而选举环节要解决的则是“谁有资格掌权、权交给谁”的问题,因而本质上是把改革的最大风险转移到了干部身上,阻力大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不在选举环节取得实质性推进,其他环节的民主就成了水上浮萍,随时可能成为流于形式乃至变形变质的“浮萍式民主”“碎片化民主”,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近年来一些花样翻新的“党内民主创新”在广大干部和党员中遭受冷遇,便是人们对那种“浮萍式民主”、“碎片化民主”信任度下降的反映。

  二,要倡导正常的党内竞争,增强党推荐的精英执政的合法性。

  一方面,谁也不能否认,共产党内储备了大量治国理政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许多干部的任命往往会受到社会质疑。原因何在?就在民众的参与不够。我们已经把“竞争”列为干部任用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在实践中,这种竞争很大程度上被扭曲了,广大公众和普通党员实际上并未真正参与进来。有的明明应当是让党员和百姓都心中有数的竞争,我们却把它变成了暗箱操作、内部确定,选举和投票纯粹成了走形式;有的明明应当让老百姓和普通党员、至少是他们选出的代表行使选举权,我们却把它变成了官员内部的自我选择;有的本是让当选者来决定的部门负责人,我们却硬要拿出来让大家选,不但达不到民主的目的,反倒搞乱了授权关系,制造了内耗。尤其是,在不少情况下,只在有限的官员范围内进行投票,由于人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性,往往变成了一种相关者为了给自己增加机会而不选有能力的人、最无竞争力者却当选的择劣机制。只有让广大公众和党员参与进来,才能彻底杜绝这种种弊端。

  有竞争才有选择。广大党员真正行使选择权,就必须允许党内有竞争。客观地说,在权力资源稀缺的情况下,竞争本来就是存在的现实。问题在于,由于我们一直对政治竞争抱着误解和偏见,因而往往不愿沿着认可竞争的方向对之加以规范,这反倒使竞争转入地下,使现实政治染上“权力斗争”和“宫闱政治”的色彩。应当为竞争制定规则,使竞争走到台面上来,压缩暗箱操作的空间,让更多的能者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地在政治擂台上展示自己,让更多的党员和民众参与掌权者的选择,这会极大地提高中国共产党精英掌权用权的合法性。■

  王长江为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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