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网 > 健康 > 正文

广告协会自律新规严禁0-12月婴幼儿奶粉广告 立法仍滞后

2019年11月09日 08:24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乳粉广告自律规则》作为行业自律文件,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惩处力度也有限,专家呼吁新的针对母乳代用品销售监管法律法规尽快出台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秘书长方晋正在介绍《乳粉广告自律规则》出台背景及意义。图由主办方提供

  【财新网】(记者 马丹萌)在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一份行业自律规则或将成为乳粉企业新的约束。近日,由中国广告协会制定、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支持的《乳粉广告自律规则》(后称“《规则》”)正式施行。《规则》严禁0-12月婴幼儿乳粉即奶粉发布广告,旨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推动普及母乳喂养。

  但随着中国在2017年废止由原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出台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针对奶粉销售行为监管的全国性法律法规被指近乎“真空”。多名专家告诉财新记者,《规则》只适用于行业自律,约束性不足,目前仍应尽快在全国层面出台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