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版权维护进展通报(第1号)
本司于2012年2月21日发布《财新传媒反侵权公告(12)》(http://www.caixin.com/2012-02-21/100359009.html)后,于第二天即22日获得公告对象凤凰网的回函。回函表达了歉意及对侵权后果进行了消除工作,本司对此表示欢迎。本司希望曾经有过对本司侵权行为的媒体以更大诚意杜绝对本司的侵权。同时,欢迎通过正式的商业谈判促成正规的多种形式的媒体合作。
财新传媒法律部
2012年2月22日
关于“财新版权维护进展通报”的说明
本司自2011年5月11日发布第一份反侵权公告以来,迄今已发布12份。这些反侵权公告是针对部分媒体侵犯本司产品知识产权行为的,迄今已收到初步效果,但尚未实现全部效果。
未能实现全部效果是指四个方面:一是绝大部分媒体没有出现侵权情况,这是应有的正常状态;二是部分侵权媒体属无心过犯,在反侵权公告发布之后,来函致歉,且没有继续侵权;三是部分侵权媒体罔顾反侵权公告所列事实,虽未道歉,但也没有继续侵权;四是部分侵权媒体多次表示愿意尊重本司知识产权,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出自何种原因,没有做到停止新的侵权,反侵权公告希望侵权者有所警醒和自省的目的没有完全达到。
有鉴于上述情况,本司在继续原有的反侵权公告行动之外,将增加一项“财新版权维护进展通报”工作,不定期通报正在发生的侵权事件的处理进展,目的在于促进互相尊重知识产权基础上的正常媒体合作,对一些侵权后及时纠正的媒体予以确认,同时对屡屡知会而不改正的侵权行为作出进一步回应,包括必要时对其中表现比较恶劣者起诉以维权。
财新传媒法律部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