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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霾”伏敲响中国环境治理警钟

2013年03月29日 09:54 本文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 评论(0 单页阅读
   政府必须反思,在一个环境决定经济的新时代中,如何采取科学的政策措施,多管齐下,加强空气污染治理

乱采滥伐依然大行其道

  盘点2013年1至2月间的中国环境事件,除了雾霾,在采沙业和石材业都出现了没有环评许可和环保设施的中小企业非法开采经营造成的环境污染。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水系发达,沙石资源丰富,人们采挖经营沙石,获利丰厚,已成为宁乡县一项产业。它同时会造成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在暴利驱使下,楚江河流域、西部山区等地出现了大量非法采沙、洗沙现象,许多青山被挖得千疮百孔,河道被过度开采,河水污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1月22日,该县再次召开治沙会议,并出台《采沙洗沙十条禁令》,铁拳打击非法沙场。据《中国环境报》2月初报道,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春水镇的泌阳县石材开发区内,很多未经环评、也没有环保设施的小作坊式石材企业随意倾倒、堆放石材废料,污染极其严重,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当地群众对此怨声载道。这些企业大都采用落后、粗放的工艺露天生产,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基本上都是直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生产,粉尘废渣直接堆放在户外。

  这类环境污染在国内相当普遍,其原因也大致雷同:地方政府出于财政压力而放松监管,不合规企业由于暴利驱使铤而走险。解决之道,除了加强政府监管,在不至于损失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前提下,政府还要在那些更易于产生污染的主要产业中,推动现有中小企业整合或者引进大型企业。因为大型企业往往意味着更充足的资金实力和更强大的污染治理能力,应充分发挥环保设施、技术在环境治理中的规模效应。当然,民众还要尽量避免在环境事件中呈现出的“逢大必反”行为。环境民主是避免民众在环境事件中非理性行为的一种方式,即在项目引进和建设以前,应该邀请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同开展充分的论证,由政府、企业公开信息,并让基层民众积极参与,从而尽力避免居民盲目反对,也许仍然会有居民不知情或坚持己见,继续反对项目的生产运营,但是,通过环境民主来推动公开讨论、弥补公众环保信息不足,势必能逐渐消解人们“逢大必反”的逻辑,纠正人们在环保上的片面认识。

地下排污将贻害千年

  近期,网曝“山东潍坊等地许多企业将污水排到1000多米的水层污染地下水“,引起国人极大关注。尽管向深井灌注污水在理论和技术上已相对较为成熟,且在美国已有实践操作经验,但问题是,这种技术是否可完全适用于中国,或者中国的排污企业是否能够像它们的美国同行一样,合法、合规地采用这种深井灌注技术(Underground injection Control,简称UIC)?即便此技术适用于中国且排污企业遵纪守法,不会影响水质安全,那么老百姓是否能够理解或支持这种做法?这就要求政府在加强环境规制过程中,定期公布企业环境治理设施及相关环保技术设备状况,并通过召开有民众参加的工业企业项目开工及建设运行听证会,建设完善环境污染投诉和争端解决平台,切实有效地推进环境民主。环境民主是有效化解因在环境污染问题上信息不对称而引发民众不满、甚至官民冲突的有效手段。■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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