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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正义不容忽视

2012年10月30日 09:35 本文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 评论(0 单页阅读
   环境资源的贫富分化远比经济财富的两极分化更可怕,因为它意味着贫困群体基本生存环境权益的损失甚或丧失,可能引致的社会冲突是根本性的

界定有效环境权益结构,实现环境资源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有效公平配置

  绿色善治,强调的是通过环境管理制度改革,以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利益协调、冲突化解为手段,推动向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特征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促进社会发展向环境公平和环境正义改善,实现长期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统一和民众整体福利改进。

  如今,中国社会结构和组织方式的变化和对“以人为本”观念的认同,环境保护工作和环境治理模式势必需要通过“赋权于民”和“还权于民”的过程实现根本转变。

  因此,中国未来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政策变革的突破点在于:在承认环境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及资本的基础上,通过界定有效的环境权益结构,实现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削弱甚至增加自然资本存量,实现环境资源在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有效和公平配置。

  其核心应该体现污染者支付、使用者支付和受益者支付的基本原则,促进保护环境的责任与享有环境服务的权利的统一。

  为此,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包括:

  首先,建立环境资源是资产的概念,并将其体现到现实生活、政策制定以及社会经济运作过程中;推进以全社会成本为基础取代以生产成本为基础的产品定价理论,强化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创建一个有利于环境友好的企业和技术市场竞争环境,改变“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压缩占用环境资源的寻租空间。

  第二,环境资源是公共物品,具有全民资产而非仅仅是国有资产的属性,政府是民众环境权益的代理机构,负有有效管理并使资产增值的责任;环境决策过程的民主化与制衡因而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在承认环境资源具有资本特性的基础上,从全部资本(即人力资本、自然资本乃至社会资本)的角度修正对原有区域发展比较优势的认识,实现国家范围内的区域功能的有效发挥,改变各地以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为目标的发展模式,重新思考中国的区域开发战略,保护具有至关重要作用的区域不被破坏。

  第四,通过政策手段,纠正市场失灵,实现基于全社会成本的环境资源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包括一体化的税收制度以及环境资源的市场创建。特别是需要尽快制定和实施环境和资源税收政策,一方面,促进环境资源的有效配置,扭转低价利用环境资源的现象,促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创新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有助于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性,纠正自然资本的富聚现象,使得那些以低价方式占有公共环境资源的主体为其占用支付必要的费用,并通过政府的收入再分配政策,促进社会公共环境资源的公平配置。

  第五,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收入的再分配功能,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协调宏观财税政策和环境经济政策,保证那些因为保护全民环境资产而放弃经济总量和速度的地区以及团体和个人的利益,进而从根本上提高环境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及公平性,起到通过保护环境资源,缩小收入差距,改善社会福利的作用。

  比如,西部地区作为维系中国整体环境资产存量和自然资本存量的地区,其对中国环境保护和资源基础保护的贡献,应该通过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获得制度上的承认,由此,才可能避免开发过程中过度消耗其本已脆弱的生态系统,并可以通过这种收入再分配机制,保障西部地区民众的利益。

  第六,促进环境服务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市场化实现,纠正“坐拥绿色、无法变现”的绿色贫困现状,使生态服务功能的提供者能够像其他物质产品的生产者一样,可以享有其所提供的服务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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