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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申“限价令” 新房价格连跌三个月

文|财新 王婧 实习记者 周蜜
2021年11月19日 19:51
诸多房企为了快速回笼资金,不得不接受“限价令”
作为房屋交易的长效机制,商品房“限价令”写入了11月18日发布的新版《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作为房屋交易的长效机制,商品房“限价令”写入了11月18日发布的新版《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

  《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要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销售价目表价格,更不得以装修款等其他名义变相涨价。

  市场上通常将这称为商品房的“限价令”。在发端于2016年9月的这一轮楼市调控中,作为稳房价的重要行政手段,“限价令”被多个城市采用。在此前多轮楼市调控中,与“限价令”几乎如影随形的,是各种形式的“双合同”。以装修款的名义缴纳部分房价,一度是业内通行的潜规则。(详见《财新周刊》报道“被隐藏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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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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