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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多户治理之策

2013年06月18日 10:51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加快“剥离附着利益”进程,还户籍以公共信息管理本来面目

多户口如何剔除?

  首先是强化行政纪律,普遍审查紧急整治,刹住“一人多户口”歪风。公安机关不能被动应付,而要主动出击,首先在重灾区开展普遍核查、全面整顿,然后必须在全国开展全面、深入的核查与整理,查出一个惩处一个,绝不手软。整个社会统一部署、集中实施、逐级督促、社会监督、司法跟进:即抓住境内外高度关注的有利时机,以最高级别、较大声势推进范围、内容、要求、节奏都明确规范的统一部署,集中充足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查出全国范围内的多户口,将其注销;广泛宣传、鼓励居民举报,动员民政、人社、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力量参与,组织党委纪检、行政监察、检查机关全面介入,督促户籍管理部门全力以赴、公安机关全面整治。没有社会公众监督、其他部门参与和司法部门介入,多户口这类高发而常见的问题,无从解决。

  其次,通过普查整治,完善业务流程,防止新增户口。(一)是全面严密登记程序,每项登记,所依据的证件必须经出证部门管理系统的技术复核以确保合法有效;登记过程的申报、登记、核准三方必须签字确认确保责任追究;登记完成必须制发相应凭证,作为其他行政司法事务的准据;(二)是全面推行“先出后进”办事流程,不论是新生人口、迁入人口还是境外入籍户口,准据证件审核合格,才开启下一道工序,没有本地迁出,禁止外地迁入,让整个户籍登记过程环环相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不留死角、缝隙;(三)是取消未死亡人口“注销户口”的做法,避免在恢复户口过程中的户口衍生问题;(四)是严密规范“户口补录”的申请准据、复核程序、申办程序和罪错处罚,防止用户口补录方式大规模形成“多户口”。

  第三,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层级管控。(一)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立即堵塞其他业务挤压户籍工作、占用户籍人员的诸多孔道,尽快让户籍管理编制员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城市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机构应当相对独立、专职专责,确保严密管理;(二)是全面严格上级审批程序。至少要确保能够同步审批派出所登记申报的户籍信息,尤其人头增减、重要项目变化信息,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三)是全面强化复核,出生人数、死亡人数与辖区人口总数,迁出人数、迁入人数与相关辖区人口数量变化等等,相关登记之间必须相互审核、相互制约、相互印证。例如,某人从甲地迁入乙地,如果乙地没有迁出,甲地就不可能完成迁入手续;一旦乙地迁入手续完成,甲地也就不能再恢复户口。

  第四,结合警务公开,接受公众检举,完善社会监督。(一)是全国范围内统一、公布登记规则、办理程序,方便公众网上查询办理进程与办理结果,在有效服务公众的同时全面强化社会监督;(二)是实行系统自动生效,提升服务水平:审核超时,登记人员不负责任;登记超时,登记事项自动生效;整个户籍登记、审批超时,办理人员自动承担侵权责任;(三)是实行责任倒查甚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让户籍管理人员不敢以身试法;(四)是在为公众保密的前提下,方便公众监督户籍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及其结果,以保障知情权促进民主监督;(五)是建立户籍管理违法犯罪的举报与查处制度,在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安全的基础上,适时响应、逐一查处。

  第五,抓住时机,尽快全面提取指纹,实施生物信息排查重复户口。电子信息卡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依据修订后的居民身份证法提取指纹,这就提供了杜绝重漏差错的证件技术条件。公安机关应当抓住“一人多户口”风潮,全力推动指纹提取、完善户籍重漏差错的技术防范,还应广泛宣传消除误解,使公众支持更多生物识别信息进入户籍居住证管理范围,如果有了指纹再加血型等项生物识别信息的支持,户籍居住证管理的全国甚至全球惟一且动态化格局的实现,并非难事。中国也是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为什么就不能学习印度,把照片、指纹、血型甚至虹膜纹、声纹等生物认证信息依法纳入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第六,依托科技手段,严密登记过程,实现网络化管理。为确保某一项目登记的上下工序相互制约、相邻登记的相关信息的相互复核,一方面应当改变户籍登记制度,尤其是改“脱机迁移”为“网上迁移”:迁出地不制纸质迁移证给申请人,而是直接从公务网上向拟迁入地发送相关信息;拟迁入地审核同意后直接向拟迁入者发放准入凭证,方便其办理;另一方面,应当把户籍管理目前的“局域网管控本地过程,广域网交换全国信息”联网模式,升级为“局域网在本地复核信息、管控过程,广域网在全国复核信息、管控过程”的全国户籍管理网络。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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