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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多户治理之策

2013年06月18日 10:51 来源于 财新《中国改革》
加快“剥离附着利益”进程,还户籍以公共信息管理本来面目
2013年2月2日,陕西“房姐”龚爱爱化名龚仙霞在北京市三里屯SOHO的三处房产已经外租给北京某主题娱乐公司两年。CFP

  【财新《中国改革》】(特约作者 王太元)从2012年年底至今,“房姐”“房叔”“房嫂”“房祖宗”等“房X”接二连三地现身媒体,这些“房X”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通过持有多个身份证、拥有多重户籍实现拥有多套住房,因而被戏称为“房氏家族”。“房氏家族”的兴旺,引发了人们的追问——多户口何处多来、为何要多?原因何在、危害如何?该如何治理?

多户口,多由何来?

  首先是“迁移衍生”。“房氏家族”大多如此,其具体途径有三。一是“虚假迁出”,即不迁出户口而只开迁移证到迁入地落户,这样就在两地登记形成两个户口;二是“假迁变相”,即假迁出的同时改变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照片等关键项目,事实上“新增”了一个户口,即使全国普查、集中整治也有一些技术难度;三是“迁移虚增”,即主要是故意保留迁移证件多余空格,非法填入凭空编造的假户口信息到迁入地入户,从而把一人一户口变成了一人多户口。对于第三种情况,目前的“画地为牢”式属地管理很难发现问题,即使依托现有网络实行全国比对,囿于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很大,也很难开展。

  其次是“补录户口”。一些人或因为计划生育、避交各种税费而长期未给子女上户口,但等到子女上学、就业等必须出具户口本、身份证时,涉事者或者当事人只得提供各种“证明”要求登录户口。这种情况,按理应当依据原始凭证,但申请人往往会提出“出生证早没了”“迁移证弄丢了”等等证件都没有了的理由。改革开放30多年,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大、流动人口总量巨大,在缺乏原始依据、难于全国普查的情况下予以补录,完全可能形成“多户口”现象。

  第三是恢复户口。按照现行制度,军人服役、公民长期出国、罪犯服刑要“注销户口”,等到军人退役、公民归国、服刑期满时要“恢复户口”。客观上,“恢复”户口要回原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并不一定回到原户口所在地落户,他们一旦凭证件到别处落户,就可能形成“一人多户口”。主观上,申请方为了继续享有诸多利益而不申报注销,但却申请恢复,办理者也完全有可能不知道其户口未注销,极有可能不加复查或者难以复查就轻易恢复被“注销户口”,造成“一人多户口”现象。

  第四是“伪造户口”。一种是警察替人伪造,不管有无户口,交一张照片、填上姓名之类基本项目加盖户口专用章,就凭空新增一个户口。这种情况,按照目前法律规定至少是“渎职犯罪”,不能用“是否收受贿赂”来定性量刑。这类户口如不迁出,被查处的可能性很大,一些地方也查处过此类案件;另一种是持有人自己伪造,主要是伪造合法登记户口所需的相关证件,利用办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能力不足等弱点,骗取户口、居民身份证。这种伪造,如果持有人确实没有登记过真实的户口,客观上并未形成一人多户口,是否多户口,需要全面核查才能认定。

  第五是工作失误。有两种可能,一是户籍民警合法办理户口时操作失误,改变了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关键项目,形成“多户口”,而且,由于时过境迁难于查实并注销虚增户口从而形成“多户口”。还有一种是公安秘密工作需要,但是管理不善造成的,如反恐、禁毒、反走私等工作需要派人潜入犯罪团伙实施秘密监控,国际警界一般为卧底者编造身份、制发证件,甚至要编造全套档案,以防止对方核查、确保卧底人员的生命安全。这类工作任务完成后假造、编造的户口、身份证件未及时收回、注销的话,也会形成“多户口”。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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