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原瑞阳 钱童 张懿 设计 方凌香)7月7日,依据反垄断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对互联网领域22起未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行政处罚,其中滴滴涉及相关案件8起、阿里6起、腾讯5起、苏宁2起、美团1起。
现行反垄断法规定50万元为顶格罚款,由于涉案企业均未被认定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故市监总局对涉案企业均处以50万元罚款,但未要求分拆甚至恢复原状。
滴滴相关案件均为设立合营企业案,涉及小桔快智(滴滴公司上市名)及其全资子公司惠迪天津、北京车胜,案件另一当事方包括一汽集团、北汽集团旗下出行平台华夏出行、北汽新能源、特来电、海南交控、南网电动、海南电网、西藏奥通(2起)以及时空电动车等。滴滴被处以400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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