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风险“开前门、堵后门”的产物。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赋予地方政府通过政府债券方式融资的权限,“开前门”,中央对地方政府举债实行限额管理,支持地方经济
2014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43号文”,逐渐搭建起现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此后财税部门出台若干法规办法和政策文件,逐步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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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文简称国发〔2014〕43号文),明确要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政府债务,标志着隐性债务问题监管趋严,中央逐步建立起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债务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就提出,要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近几年,也确实有很多城投公司宣布“退出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但国家金融与发
》(43号文)就提出,要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近几年,也确实有很多城投公司宣布“退出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报告提醒,部分已“退出”的城投企业,实际股东
别结果)。 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
是房地产价格下降,随后是房地产投资中枢下移,2014年房地产面临的是二十年一遇的库存高企。 除此之外,2014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压力也牵引着市场关注。2014年43号文发布,年底发布新预算法并拟在
是,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是从源头上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这也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提出的方向。近期“加强融资平台综合
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提出的方向。近期“加强融资平台综合治理,推动分类转型发展”多次被提及。 尽管中央层面关于融资平台转型的文件尚未出台,但从近年来山东、陕西等地出台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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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即“43号文”,逐渐搭建起现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此后财税部门出台若干法规办法和政策文件,逐步建立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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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文简称国发〔2014〕43号文),明确要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政府债务,标志着隐性债务问题监管趋严,中央逐步建立起解决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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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就提出,要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近几年,也确实有很多城投公司宣布“退出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但国家金融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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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文)就提出,要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近几年,也确实有很多城投公司宣布“退出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报告提醒,部分已“退出”的城投企业,实际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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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结果)。 2014年9月,国务院下发43号文《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各地区可申请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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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房地产价格下降,随后是房地产投资中枢下移,2014年房地产面临的是二十年一遇的库存高企。 除此之外,2014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压力也牵引着市场关注。2014年43号文发布,年底发布新预算法并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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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推动平台市场化转型,是从源头上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这也是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提出的方向。近期“加强融资平台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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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提出的方向。近期“加强融资平台综合治理,推动分类转型发展”多次被提及。 尽管中央层面关于融资平台转型的文件尚未出台,但从近年来山东、陕西等地出台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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