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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高性能民用无人机投入军事用途 9月1日起实施出口管制

文|财新 方祖望
2023年08月01日 00:32
商务部发言人称,作为无人机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中国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适度扩大对无人机的出口管制,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地区
2023年7月28日,山东烟台,一架无人机在城市上空飞行。超过相应功率参数的无人机发动机、部分可以搭载到无人机上的信号设备、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产品也将从同日起受到出口管制,管制截止时间暂无限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从9月1日起,监管部门将对部分消费级无人机实施为期两年的临时出口管制。

  7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防科工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发布管制公告。

  超过相应功率参数的无人机发动机、部分可以搭载到无人机上的信号设备、民用反无人机系统等产品也将从同日起受到出口管制,管制截止时间暂无限定

  公告共有两份,分别是《关于对部分无人机实施临时出口管制的公告》(下称《无人机管制公告》)《关于对无人机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下称《物项管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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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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