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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集采断供 医保局强化价格信用评价

文|财新 周信达
2023年11月25日 11:31
在“中标必须履约、违约必受惩诫”的强烈信号下,督促企业报价时全面理性评估自身生产能力,杜绝单纯压价恶意中标
11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国家药品集采已走过九批,第四批耗材集采即将开始。在这场“以价换量”的博弈中,企业凭借低价占领市场后,能否保证供应的稳定和质量,对患者用药可及性更为关键。

  11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对“特别严重”及“严重”失信企业实行不同程度的禁入或约束。

  何种行为属于失信?根据2020年《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失信事项目录清单涵盖企业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税违法、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集中采购秩序、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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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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