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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敛财 中化集团原副总冯志斌被逮捕、提起公诉(更新)

文|财新 罗国平
发布于 2025年07月04日 21:42   更新于 2026年04月08日 11:58
冯志斌在2000年进入中化集团工作,主管投资、化工、金融等业务;经查,冯志斌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股权收购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资料图:冯志斌。

  【财新网】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化集团”)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冯志斌被逮捕、提起公诉。

  最高院4月8日发布上述消息。冯志斌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黑龙江省检察院以上述罪名对冯志斌作出逮捕决定并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冯志斌利用担任中化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原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董事长、总经理,中化化肥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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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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