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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宝武1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通报

文|财新 罗国平
2025年09月29日 20:59
违规问题涉及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公款旅游等;14人中有3人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已被调查
中国宝武近三年多次通报集团内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其中2025年就通报过至少4次,以此次所涉人数最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钢铁央企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宝武”)官微9月28日消息,驻中国宝武纪检监察组公开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共涉14人。

  14人中有三人已被调查,即宝钢股份(600019.SH)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胡宏,新钢集团原高级专员王雪峰,以及中钢集团中钢货运浙江散货物流中心原党支部书记、负责人李超。

  上述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例,均是在相关部门对其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审查调查过程中所发现。三人均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胡宏此前于2025年2月被查。(详见财新网报道《离职不到一个月 宝钢股份原副总经理胡宏被查》)通报进一步指出,2019年至2024年,胡宏在担任宝钢股份营销中心(宝钢国际)总经理、营销系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奢侈品包、手机、海鲜等礼品,折合人民币2.44万元。此外,胡宏还先后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活动,并携家人接受由这些人支付费用的游玩及住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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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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