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房地产行业的底层运行逻辑正在重构,官方力推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呼之欲出。
在10月11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董建国详细阐释了“新模式”下住房供应、要素联动、基础制度以及“好房子”建设等四个维度的变化。
其中,关于房地产开发、融资、销售的基础制度变革,直接改变了此前行业常见的“高周转、高负债、高杠杆”旧模式。
集团总部和项目公司通常分列地产企业架构两端。董建国称,在房地产开发方面,项目公司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企业总部履行投资人责任,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违规抽挪项目公司销售、融资等资金,严禁抽逃出资或提前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