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面对低迷的人口增长形势,各方酝酿政策激励生育。国家医保局在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部署明年的工作计划时提到,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力争基本实现政策范围内分娩个人“无自付”,将适宜的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作为职工的一项生育保障制度,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医保缴费基数的0.5%——0.8%缴纳,报销范围涵盖检查、接生、手术、住院和开药等环节,比如产前检查、单胎顺产分娩、异位妊娠施行手术终止妊娠等。所需资金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比例或定额支付,生育保险基金也纳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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