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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回收新规出台 4月起实施

文|财新 卢羽桐
2026年01月16日 13:17
车企负责新能源汽车废旧电池回收;在销售汽车的地区,需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
资料图:湖北废旧电池循环利用全产业链。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市场关注已久的废旧电池回收新规正式出台,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有效规范各环节参与主体行为。

  1月16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提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其装车并在境内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承担回收责任,在销售汽车的地区自行或者委托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提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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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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