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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手成都子公司被罚没逾2669万元 因违反《电子商务法》等

文|财新 包云红
2026年01月30日 23:05
成都快购存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发布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资料图:快手。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市场监管总局对快手成都子公司处罚落地。1月30日晚间,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第五批直播电商领域典型案例,其中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发布违法广告、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为违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服务等,被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没款26692904.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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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屈运栩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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