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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定调药价形成机制 对创新药有何影响?

文丨财新 周信达
2026年04月18日 08:14
政策重申药企定价自主空间和优化医保支付标准,关键是如何在临床价值评估的导向下,寻求二者的“最大公约数”
资料图:自动液体分配器托盘中的玻璃瓶生产线。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药价形成机制迎来改革。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合理定价。这是继2015年放开政府制定药价后,再次由国务院发布的药品价格顶层设计。

  首发价格指新药在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后,首次进入医药市场公开销售时,由企业自主申报的初始价格。2024年2月,国家医保局曾印发《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提交一份由药学物质基础、临床价值、循证证据组成的自评量表,自评创新性高的药品将享受到挂网受理进程加速、1—5年价格稳定期、引导公立医院优先采购等政策优惠鼓励。(详见财新周刊《给创新药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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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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