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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氢能综合试点正式启动 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

文|财新 卢羽桐
2026年10月18日 13:51
此轮试点在此前落地交通场景的基础上,扩大至“4张清单”,即氢能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和加氢站建设
资料图:海南省海口市,制加氢一体站。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国内新一轮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正式启动,行业再迎新一轮发展动能。

  10月16日,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加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此外,《京津冀等5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也在同时下发,这五个城市群包括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该试点为期4年,重点推进‌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加氢站建设‌这“4张清单”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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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若虹 | 版面编辑:鲍琦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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