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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解释施行后,社保维权如何实现?|社保算账

文|财新 刘栩含(见习)
2025年08月21日 07:13
人民法院不负责核定与落实社保的缴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只处理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纳社保产生损失的争议和支付经济补偿的争议
图:由AI工具制作

  【财新网】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1日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第十九条明确,有关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该规定消除了长期以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裁判观点分歧,即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愿协商签订“社保免缴协议”,后又请求解除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今后人民法院应对此类诉求予以支持。这也意味着,虽然仍有不小的争议,但此前大部分地区法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支持经济补偿的做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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