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延迟退休政策的重要配套制度,新规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了超龄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的独立地位,赋予其工伤保险等核心劳动权益。(详见财新报道《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规定出台 人社部称与劳动关系解绑》)
这一新规缘何出台,又会对企业用工和超龄劳动者就业带来怎样影响和改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认为,正确认识当前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规则的出发点,是理解中国建立的“强制退休制度”以及“退、休、养分离”的格局设计。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