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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现房销售定金最高可收5% 京沪分别为1%和3%

文|财新 王婧
2026年09月30日 18:13
广州明确支持项目分期分栋开发,还提出探索分户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资料图:广州商品房楼群。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继北京和上海之后,广州跟进落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细则。9月3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同日起执行。

  《实施意见》明确,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住宅楼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的5%。

  此前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首次在全国层面建立现房销售定金制度,允许现房销售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提前签订定金合同、依法收取“少量定金”。(详见财新网报道《三部门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 新出让土地优先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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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信 | 版面编辑:李东昊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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