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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首个部门规章征意见

文|财新 汤涵钰
2026年10月08日 21:17
聚焦基本劳动权益、劳动规则、企业用工形式、纠纷解决、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对“算法”予以专项规制,分类规范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责任
人社部称,总的考虑是,拓宽劳动法律制度保障范围,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方式,明确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合理确定企业用工责任,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围绕新就业形态,中国首部部门规章酝酿出炉。10月8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于官网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人社部在起草说明中介绍,当前,中国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下简称“新业态劳动者”)持续增长,成为劳动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平台企业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复杂多样,难以直接适用现行劳动法律,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鲍琦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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