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上海高院近期公开一则法案。一对夫妻在驾驶一辆商务车过程中,因5岁女儿将座位调低压到弟弟的头致其缺氧缺血,后抢救无效死亡。该对夫妻将汽车公司诉至法院,认为案涉车辆存在设计缺陷,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被告未尽警示义务,请求判令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200万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认为,原告存在多重监护失职:一是未为两岁幼儿使用安全座椅;二是放任幼儿在车辆行驶中脱离监护,让5岁儿童自行操作座椅,且长时间未关注孩子动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案例暴露出儿童安全座椅问题长期被社会忽视,相应的法律责任亦缺乏社会共识,其教训至为惨重。财新在2021年曾就此做过深入探讨,现重推此文,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