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自4月27日起施行。这是自2023年《慈善法》修订后,中国慈善财产监管领域出台的一项重要配套规章。
首次规定募捐成本上限
此次新规最核心的变化之一,是在原有“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两项监管指标之外,首次将“募捐成本”纳入法定监管范畴,并设定了明确的量化上限。
新规第六条明确了募捐成本的定义与边界。所谓募捐成本,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募集财产时发生的下列费用。新规特别强调:“募捐活动中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同时,新规要求募捐成本须在“筹资费用”科目下据实列支、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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