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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法》

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

发布时间: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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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审批手续。 这是为了在学术领域落实新《保密法》的一项措施。新《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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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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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测”。 魏永征还与国外发达国家的一些相应规定作了比较。比如,在英美等国家,不存在记者窃取国家秘密的情况,因为国家秘密的保密主体是宣誓者,即公务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记者只是普通人,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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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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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也保护国家机密,但是保密的义务主体是宣誓者(affiant),主要就是公务员和政府、军队的雇员,再有就是同政府签有保密协议的承包商,公众包括新闻记者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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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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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动。 另外,在保密义务主体上,现行《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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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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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条矛盾,至少不严谨。第二条应是保密法的法律义务主体,但第三条又把保密义务主体扩大至所有的机关和公民。 其实,保密法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掌握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普通公民、社会组织,甚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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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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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修订草案对此没有作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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