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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主体

数字经济税收治理:辖区规则、财政自立与均等化

性根植于地方政府与地方辖区的主体性,也就是基于公共利益而在法律框架内可以采取行动的独立主体,无论制定、实施还是执行公共政策,也无论生产还是交付当地民众偏好的公共服务。主体性的核心是对自己享有

发布时间: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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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三项合理功能——财政能力、确立职责和健全(政府间财政)关系,每个都根植于对地方性、自主性、能动性和自立性的确认与尊重。鉴于此,虽然两类规则比其他规则更难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被有效实施,其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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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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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根上”,一如寒秋中的飘飘落叶。在地方性、自主性和能力性未被确立的体制环境中,情形大致如此。 三者结合为地方财政的自立性(self-independence),共同构成地方财政的四项关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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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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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体税种是个人所得税,1990年该项收入占联邦政府税收收入的46.7%;州税种是销售税,1990年这项税收占州税收收入的55.3%;地方政府的主体税是财产税,1990年占地方税收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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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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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宽泛的可说是税费)是来源,体现的是在整个社会再分配中政府与社会的核心关系。税收征收管理落后,横向上无法摸清楚社会各层面税源,纵向时序上跟不上时代发展以实行最优征税是税改的大症结。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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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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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在2020年前,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达到30%。而持股公司所投资持股的经营性国企,不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对象,因此不是收益上缴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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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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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公共,在2020年前,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比例达到30%。而持股公司所投资持股的经营性国企,不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对象,因此不是收益上缴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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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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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的对象,因此不是收益上缴公共。 在新的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架构下,国家对国有资产的调控和监管方式,应做出重大调整。 在新的国资管理架构下,应以国有资本持股公司为界,对上实行政资分开,对下实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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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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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税打造成地方的一个主体税种。这显然是一种奢望。无论怎样改造,房产税在我国都无法成为地方税种,甚至成为市县主要税种的可能性都是微乎其微。不只是现在难,将来也做不到。 其原因不在于房产税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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