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曹 巍 审判员 陈 楠 审判员 王 健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杨沂萱
; 二、指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审判长 杨科雄 审判员 李智明 审判员 潘勇锋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曹 巍 书记员 谌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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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杨科雄 审 判 员 李智明 审 判 员 李德申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曹 巍 书 记 员 朱小玲
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继续审理。 审 判 长 杨科雄 审 判 员 李智明 审 判 员 潘勇锋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曹 巍 书 记 员 谌虹蓉
事:朱武祥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曦轲 独立非执行董事:滕斌圣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少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吕红兵 董事会秘书:曹巍 监事会主席:谢大雄 监事:许维艳 监事:王俊峰 职工监事:夏小悦 职工监事
广三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三、任命刘敬东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四、任命王锡锌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五、任命冯果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六、免去曹巍
证券时报网消息 中泰桥梁(002659)4月21日公告, 2014年4月10日,中泰桥梁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曹巍先生辞职报告,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披露了《江苏中泰桥梁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
化项目组副组长曹巍参加了此次聚餐,对违规消费烟酒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经2014年3月24日兰州石化公司党委会烟酒决定,分别给予陈世民、曹巍党内警告处分。(中
。 (002659,112116)中泰桥梁:公司副总经理辞职 近日,中泰桥梁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曹巍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曹巍先生因身体欠佳原因,暂时不能在公司工作,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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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指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本案。 审判长 杨科雄 审判员 李智明 审判员 潘勇锋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曹 巍 书记员 谌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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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659,112116)中泰桥梁:公司副总经理辞职 近日,中泰桥梁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曹巍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曹巍先生因身体欠佳原因,暂时不能在公司工作,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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