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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洲

新媒体时代中国新闻伦理的“两难困局” (下)

。2013年《新快报》事件、2014年《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事件,将新闻行业伦理问题再度推向公众视野,并逐渐引发了新闻行业的“内部分裂”。而常作为“社会异见者”的新闻

发布时间: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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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罔顾伦理甚至法律,直接与资本进行资源交换(胡兴荣,2003),例如2013年《新快报》记者因受人指使而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上市公司中联重科的十多篇负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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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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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专栏作家 魏永征)我对CCTV的批评一向毫不留情,从2008年的“毒毛巾”案,到2013年的案,都写有批评文章在网上被大量点击和转发,并且作为案例写进我的《新闻传播法教程》,要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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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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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随之破灭。2013年案,2014年沈颢案,作为一名大学新闻系教师,我甚至在闲谈中就能明显感觉到学生们对当前新闻业充满着悲观和消极的情绪……从这个角度而言,这种行为的“非企及社会后果”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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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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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抗争》http://wangshuo.blog.caixin.com/archives/63359 这是为事件而做,文章一开头就说: “失衡社会常常出现这种系统性的扭曲:公权滥用权力,企业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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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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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贺信 于宁)整整一年之后,曾引起轩然大波的案今日(10月17日)公布了判决结果。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宣布,原广东《新快报》记者一审被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罪名包括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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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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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因写中联重科的报道,而被跨省追捕,之后在央视认罪,收了五十万。但昨天,法院的判决却只认定收了3万。岳麓区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1年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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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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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消息,1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损害商业信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卓志强损害商业信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损害商业信誉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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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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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网高管涉嫌新闻敲诈案,是继去年的《新快报》事件后国内新闻行业发生的又一起新闻寻租事件,案情再次引发舆论哗然。国内新闻寻租事件频发原因何在?如何才能杜绝减少新闻寻租现象的发生? 西安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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