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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p2p

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理由的,亦可认定符合该条件。 十二、关于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P2P等融资活动中,与涉嫌诈骗、合同诈骗、票据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有关的民商事案件的数量

发布时间: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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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来自于实体经济的信用和货币创造活动。   2. 非银金融机构的投资、交易和融资融券。既包括证券、基金、信托和保险等持牌金融机构,也包括投资公司、P2P等非传统金融机构,他们主要直接投资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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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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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借贷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他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四是严禁用于P2P网络借贷以及其他禁止性领域等。 财新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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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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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包含财务公司贷款、P2P、金融租赁等。尽管P2P贷款规模占影子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不足1.5%,但其高违约率和欺诈风险已经引起广泛影响。截至今年5月底,P2P贷款余额降至人民币0.7万亿元,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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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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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众筹投资等,或直接购买商品房出售获取差价等的,不予备案”。私募投资基金与信贷活动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金融服务,私募基金业务的开展要“回归本源”,对于私募基金变相进行保底保收益的,基金业协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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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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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峰︱文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 谈到对现金贷、P2P(个体网络借贷)的监管,人们往往从民间借贷的角度切入,然而本文的分析将表明,这些互联网时代的“民间借贷”,其民间性已经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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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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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各类P2P平台、线下财富公司都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正规金融体系尚未纳入监管(或有意规避监管、或未被监管关注)的各类业务和产品也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 2012-2014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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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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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介体系(包括各类相关机构和业务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各类P2P平台、线下财富公司都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正规金融体系尚未纳入监管(或有意规避监管、或未被监管关注)的各类业务和产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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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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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宏观微观环境,我们需要来一个“债券版的供给侧改革”。 为何要变? 首先是因为融资结构的改变。老模式下整体中国的信用扩张主要来自于银行,而如今债券、信托、P2P的规模快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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