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金入股。 虽然此前业内一直囿于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同时又为了打破投资者的刚兑预期,监管一直禁止平台提取风险准备金(也称风险备付金、质保金等),积极引导平台通过引入保险、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担保的
打击。 1号文中还着重强调了对P2P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知情人士透露,在P2P机构合规检查工作基本完成、检查验收基本通过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进统计数据监测和信息披露工作。各省份需组织完成行政核查的P2P
热评:
披露其存管P2P平台信息,与上月末相比增加了16家;共涉及P2P平台523家,与上月末相比增加了418家,这其中包括全量业务上线机构443家,已签约未全量上线机构80家。(财新一线) 土地流拍背后市场
问题? 郭峰:我认为P2P信息披露指引的发布,最主要是解决了P2P平台信息披露究竟应该参考什么权威标准的问题。信息披露是P2P监管的重要抓手,对此业内已经有广泛共识。但对信息披露的标准,比如到底披露什
完成行业内部的理性回归与优胜劣汰,在行业转型中存活下来的平台基本表现出期限增加、利率稳定、良性竞争的特点。在政策层面,一方面需要规范引导,例如备案登记与银行存管制度,并确立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
网信办的监管内容。 二是对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做了比较清晰的描述。杨凯生指出,过去对P2P平台 热评:
如,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其没有正式门槛和牌照的监管模式。根据定位,P2P平台只是一个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提供者,如果不是因本身失职导致,则对可能的贷款损失不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在这种理想情形下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尚在制定中的配套措施 根据《P2P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布时新闻发布会上相关监管人员的介绍,以下配套措施也正在制定中: 一是P2P平台信息和产品登记、披露指引。这一要求体现了平台业务操
然,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本身并非《办法》的创造,一年前十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就已经规定的非常清楚:“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办法》只是落实
图片
视频
打击。 1号文中还着重强调了对P2P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知情人士透露,在P2P机构合规检查工作基本完成、检查验收基本通过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进统计数据监测和信息披露工作。各省份需组织完成行政核查的P2P
热评:
披露其存管P2P平台信息,与上月末相比增加了16家;共涉及P2P平台523家,与上月末相比增加了418家,这其中包括全量业务上线机构443家,已签约未全量上线机构80家。(财新一线) 土地流拍背后市场
热评:
问题? 郭峰:我认为P2P信息披露指引的发布,最主要是解决了P2P平台信息披露究竟应该参考什么权威标准的问题。信息披露是P2P监管的重要抓手,对此业内已经有广泛共识。但对信息披露的标准,比如到底披露什
热评:
完成行业内部的理性回归与优胜劣汰,在行业转型中存活下来的平台基本表现出期限增加、利率稳定、良性竞争的特点。在政策层面,一方面需要规范引导,例如备案登记与银行存管制度,并确立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
热评:
网信办的监管内容。 二是对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做了比较清晰的描述。杨凯生指出,过去对P2P平台
热评:
如,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性质决定了其没有正式门槛和牌照的监管模式。根据定位,P2P平台只是一个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提供者,如果不是因本身失职导致,则对可能的贷款损失不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在这种理想情形下
热评: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尚在制定中的配套措施 根据《P2P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布时新闻发布会上相关监管人员的介绍,以下配套措施也正在制定中: 一是P2P平台信息和产品登记、披露指引。这一要求体现了平台业务操
热评:
然,P2P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本身并非《办法》的创造,一年前十部委发布的《指导意见》就已经规定的非常清楚:“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办法》只是落实
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