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局相关案件一审文书公开。文书显示,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对某食品公司申请注册的的方便食品类“哔哩哔哩BILIBILI”商标申请无效宣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认为,幻电公司请求认定引证商标为公众所
2012年8月29日作出(2012)高行终字第1209号行政判决。 该案被异议商标为好球公司于2002年6月12日申请注册的第3208768号“乔丹”商标,引证商标一为乔丹公司的第1541331号号“乔
热评:
标“米家mijia”与引证商标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其...
二、本案判决核心理由及问题 判决书核心理由原文第一段:“诉争商标申请人华为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计算机、移动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等业务;引证商标四的注册人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UnderArmour)公
商标与阿里的在先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以及二者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京东方面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的在先商标不可能造成混淆。就商标构成上来说,涉案商标“双双”是数字图形化
,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一)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二)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 (三)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 (四)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 (五)与引证
纷案【(2014)知行字第112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亦应遵循驰名商标的按需认定原则。如果被异议商标并未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或者
品是“百利”甜酒。两者在词组构成上的侧重不同,使用在各自的酒类商品上,不会引起混淆或被消费者误认。 国家商评委支持了“百利生”商标代理人的答辩意见,裁定书认为,被异议商标(百利生)与引证商标(百利
的多份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虽然引证商标在计算机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但在其据以知名的计算机商品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水(饮料)等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材料、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联想
图片
视频
2012年8月29日作出(2012)高行终字第1209号行政判决。 该案被异议商标为好球公司于2002年6月12日申请注册的第3208768号“乔丹”商标,引证商标一为乔丹公司的第1541331号号“乔
热评:
标“米家mijia”与引证商标均含有“米家”,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相近,诉争商标整体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其...
热评:
二、本案判决核心理由及问题 判决书核心理由原文第一段:“诉争商标申请人华为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计算机、移动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等业务;引证商标四的注册人为安德阿镆有限公司(UnderArmour)公
热评:
商标与阿里的在先引证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以及二者是否会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 京东方面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的在先商标不可能造成混淆。就商标构成上来说,涉案商标“双双”是数字图形化
热评:
,从而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 (一)引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程度; (二)商标标志是否足够近似; (三)指定使用的商品情况; (四)相关公众的重合程度及注意程度; (五)与引证
热评:
纷案【(2014)知行字第112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亦应遵循驰名商标的按需认定原则。如果被异议商标并未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或者翻译,或者
热评:
品是“百利”甜酒。两者在词组构成上的侧重不同,使用在各自的酒类商品上,不会引起混淆或被消费者误认。 国家商评委支持了“百利生”商标代理人的答辩意见,裁定书认为,被异议商标(百利生)与引证商标(百利
热评:
的多份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虽然引证商标在计算机商品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但在其据以知名的计算机商品与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水(饮料)等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材料、销售渠道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联想
热评: